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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OPERATION

CHANNEL 05

国际科技合作

国际交流鼓励开放合作,也必须让主体、技术、数据、材料和成果流向可识别、可控制。

05 INTERNATION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OPERATION

主题概览

国际交流鼓励开放合作,也必须让主体、技术、数据、材料和成果流向可识别、可控制。

境外相对方、合作目的、技术数据和材料流向、适用法律及必要审批是否已经明确?

面向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国际组织及科学家团队开展联合研究、学术交流、技术转移和产业协作。合作前综合考虑相对方身份、技术与数据流动、样品材料、知识产权、资金结算及适用规则。

体系衔接科学问题返回来源研究中心,技术与成果流动返回成果转化体系,产品区域实施返回产业和区域体系;跨境条件变化时重新评估,不沿用旧结论。
A KEY WORK

重点内容

重点关注

围绕实际需求说明工作对象与基础条件,便于快速判断是否适合对接。

01

境外主体与合作背景

核验登记、控制关系、授权、团队、合作历史、限制清单和实际受益关系

02

跨境事项清单

逐项列明技术、软件、设备、数据、个人信息、样品、资金、人员和公开成果

03

研究与交易方案

说明合作目的、工作地点、访问权限、交付方式、付款和持续使用安排

04

适用规则与争议安排

识别准据法、语言版本、税务结算、争议解决和各方所在法域要求

B WORKING METHOD

工作方式

以专业判断和阶段协同推进工作

根据事项性质配置科研、技术、知识产权、产业或合作资源,重要节点形成清楚结论。

01

主体与外事安全

核验相对方及控制关系,识别国家安全、制裁限制、声誉与科研安全风险

02

技术与物项流动

判断技术进出口、出口管制、最终用户、最终用途和再转移限制

03

数据材料与个人权益

审查数据出境、个人信息、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材料和样品流动要求

04

知识产权与合同

明确背景权利、合作成果、地域期限、保密发表、执法和争议解决安排

C EXPECTED OUTPUTS

可形成的成果

让工作结果清楚、可用、可继续衔接

不同任务会形成不同成果,具体范围、周期与责任以实际项目和有效文件为准。

01

国际合作合规清单

形成主体、国家地区、事项、审批、限制、责任人和复核节点

02

双语合作文本

明确有效语言、权利义务、数据技术流动、成果归属和争议机制

03

受控跨境方案

限定接收方、目的、内容、方式、期限、存储访问和再转移

04

批准与持续监测记录

登记许可备案、条件、变化、异常、暂停和终止事项

可能形成的阶段状态进入国际谈判限定跨境范围完成审批后生效调整数据技术方案
D IMPORTANT NOTES

必要说明

公开介绍与具体项目责任保持一致

网站用于说明研究院的方向、能力和合作路径,不替代具体项目依法需要的专项审查、许可或责任文件。

01

国际交流 ≠ 政府间或外交合作

机构与民间合作按其真实主体和权限表述,不使用未经授权的官方合作口径。

02

学术开放 ≠ 技术数据自由出境

发表、访问和共同研究不能免除适用的数据、个人信息、技术进出口和出口管制要求。

INTERNATION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OPERATION

国际交流鼓励开放合作,也必须让主体、技术、数据、材料和成果流向可识别、可控制。

说明合作方向、现有基础与希望形成的结果,研究院将按对应专业体系进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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